太原企业名称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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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企业名称的组成

发布日期:2021-11-14 浏览次数:

企业名称的四个要素中,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属于共有的要素,而字号是可以独占的要素。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在所有同行业企业名称中都可能完全相同,唯独字号不得相同。所以字号是企业名称中的一个核心要素,是企业名称中最显著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字号能够使人们把此企业与彼企业区别开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要求:字号必须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最低不得少于两个,上限没有限制,可以是三个汉字,也可以是五个汉字。字号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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